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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血压病人出游要注意什么?

[日期:2007-03-12] 来源:本站信息严禁转载  作者:药价信息网 [字体: ]

 高血压病人怎样选择旅游?

  高血压的诊断标准,现WHO建议凡收缩压≥12KPa(90mmHg)就可诊断,以往临界高血压的概念已渐修改。高血压分为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,后者指因患有如肾炎等器质性疾病所引起的血压升高;前者指原因不明的高血压,又称高血压症,非特别指时,均指原发性高血压。高血压患者是否适宜旅游或选择怎样旅游,并无一个明确的界限,以下各点,供综合考虑:

  高血压病人,血压在21.3/12.7KPa(160/95mmHg)以下,无明显的自觉症状,无肾、心脏等合并症,眼底检查正常,心电图正常者,在服药控制的情况下,除体力消耗很大的如登高山、旅途太劳累的项目以外,一般没有出游的限制。但到旅游目的地后的一引起具体游览项目上,如大型过山车、冲浪、太空船等惊险和刺激性强的项目不宜参加。途中比正常人休息时间要增加,并注意血压的监测。

  当血压收缩压≥21.3KPa(160mmHg)或/及舒张压≥12.7KPa(95mmHg)并经治疗,难以控制到正常值,在血压波动期间不宜外出旅游。尔后经治疗观察数月来较稳定,心电图检查无心肌缺血改变,肾功能基本正常,全身情况良好,可以选择旅途乘坐交通工作较舒适,旅程一般在2小时以内能够到达的短途并以休闲为主的项目。

  凡血压很高,收缩压经常22.6KPa(170mmHg)以上,或舒张压经常在13.3KPa(100mmHg)以上,要积极治疗,此时不宜出游,以免影响治疗或加重病况。

  高血压患者,有肾功能减退或者并发高血压心脏病心力衰竭,日常生活难以自理者,应以改善健康、降低血压、减少并发症为主要目标。待病情比较稳定后,视恢复情况而定。

  高血压病人发生过中风,在治疗和恢复早期,不宜外出旅游,待稳定在6个月以后,可根据恢复情况择定。

  高血压病人应按规定服药治疗,拟旅游时,应向熟悉医师咨询能否参加旅游,以及何时何地较为合适,接受指导。Ⅱ、Ⅲ期高血压病人,其原则是:不适合长途、乘车船时间在半天以上、颠簸时间较长、节奏紧张的旅游项目;不选择热天或寒冷的冬天出游;不登高;不离交通干线较远的地方旅游。然而对每一个具体人还需结合全身情况、体质、精神状态、适应能力等决定。若在旅行途中发现有异常的麻木,口齿欠清、关节痛等,特别与平时发病的感觉不一样时要尽快就诊。

  近年来在城市、县镇附近,办了一些旅游、健身、休养地,并有医疗服务,高血压患者就近参加,即是休闲旅游,又可得到保健强身之指导和治疗,这与观光游览有区别,不受上述的限制,可以择时参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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